根据《2016年度防城港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6年度防城港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核和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
(一)考核人选:根据《2016年度防城港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有关规定,确定黄晶等35名考生为考核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市直各招聘学校负责通知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考生,并组织考核事宜。
(三)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二、体检
(一)由防城港市教育局会同市直各招聘学校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二)体检的时间和地点: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须知
1.考生因故自愿放弃的,应在接到体检通知后的2日内向防城港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作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2.考生体检时,须携带一张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照片背面要注明姓名)。不按时参加体检视同自愿放弃体检。
3.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当天早上须空腹体检,穿着尽量方便、简单。
4.体检费由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
5.按医院要求,为了检测结果准确可信,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作好如下体检前的准备:
(1)抽血:抽血前48小时内不饮酒、不暴饮暴食、不剧烈运动。抽血前一晚不吃宵夜,抽血当天早上不吃早餐。
(2)B超:前一晚不吃宵夜,早上不吃早餐,空腹进行。
(3)胸部照片:拍片时需暂除去检查部位的衣扣、佩玉、项链、锁匙、药膏、含有金属的文胸等外物,及需暂除去印有铁油图饰的衣服。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和招聘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5)尿液取检注意取中段尿,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6.考生填写体检表时,按要求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栏。如故意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考生自负。
7.考生进行体检时,必须服从招聘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宣布解散后方可离开。
8.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体检项目就擅自离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9.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其他事项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体检工作原则上要在2016年7月25日前完成。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9日
附件:2016年度防城港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核和体检人选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fcg.gxrc.com/ds/fc/Article.aspx?ArticleID=7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