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城区小学、滨河幼儿园公开考试选调部分学科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城区小学语数5名(城关小学2名、五三小学1名、滨河小学2名),滨河幼儿园10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农村小学、幼儿园教职工。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爱岗敬业。
(二)岗位条件
1.小学教师:工作满五年以上(2011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幼儿园教师:工作满五年以上(2011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或转岗、兼任幼儿园课程。
四、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2016年7月20日至26日在县教体局报名;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或学区办公室出具的转岗、兼任幼儿园课程证明)、县级以上综合荣誉证书原件、骨干教师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同时交上述证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内容
1.选调小学教师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等程序进行。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信息技术应用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
2.选调幼儿教师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理论、专业知识及幼儿教师基本素养。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音乐、舞蹈、美术三项技能。面试过程全程录像,聘请县外专家现场亮分。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加分
1.工作年限加分:工作满5年(不含5年)以上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工作年限给予加分照顾,工作年限每超1年加0.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工作年限按照满年满月计算,起始时间以人事档案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2.荣誉加分:近五年(2011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获得县委、县政府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工作者,以荣誉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按照省级(省委、省政府)、市级(市委、市政府)、县级(县委、县政府)分别加0.6、0.4、0.2分。近五年(2011年9月至2016年8月31日),获得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含省级青年教学能手、省级农村骨干教师,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称号的予以加分,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加0.6、0.4、0.2分。综合荣誉或骨干教师称号只加一项,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上述加分情况在报名结束后考试前公示。
(四)选调人员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幼儿园为笔试×60%+面试×40%)+工作年限加分+荣誉(骨干教师)加分计算最终成绩。根据报考岗位(城区小学、滨河幼儿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选调人员。
(五)调动手续办理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选调工作在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为保证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整个选调工作由组织、人社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
县委组织部:5521649
县人社局:5525802
临泽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