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生态新城开明中学和淮安生态新城实验小学是淮安生态新城管理委员会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校医2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6年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公开招聘校医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取得学历的国外留学人员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1日)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4.应聘人员须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5.具有5年以上医院或校医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7月31日(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合同书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非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网站及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报名地点
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咨询电话:0517-89088988,83638503。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于2016年8月1日前登陆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网站(网址:http://stxc.huaian.gov.cn/),下载并填写《2016年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公开招聘校医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6年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公开招聘校医报名表》2张(正反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学历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 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合同书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近期同底免冠二寸证件照4张;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根据招聘条件分别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笔试费100元/人。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已缴费报名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2日上午8:00-10:00。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网站(网址:http://stxc.huaian.gov.cn/)上公布。
(四)面试与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由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分别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待业人员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档案所在地提供档案保管证明。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拟面试范围人选)。若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则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复审符合应聘条件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面试由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统一组织,面试时间为:2016年8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按应聘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网站公布。
体检由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由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0517-83638916
淮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
2016年月7月19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