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安辅警队伍建设,提升巡逻防范和攻坚处突能力,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的人员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公安辅警人员20名。
三、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1.宿迁市区和宿豫籍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
2.男性,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75cm以上,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已在辅警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的,身高放宽到170 cm以上,年龄放宽到33周岁(1983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事业,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记录,服从工作调配和安排。
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有B1以上驾驶证的优先。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地点:宿豫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东侧会议室(宿迁技师学院大门东侧)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25日-7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者须携带2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和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三年以上辅警工作经历的,请提供工作证明)。考生不得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
(二)体能达标测试
测试项目:1000米(4分钟以内),单杠引体向上(12个以上)。
(三)面试
资格审核后,体能测试达标人员列为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豫区政府网公告:http://www.suyu.gov.cn/)。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分值为100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成绩届时将在中国宿豫网(http://www.suyu.gov.cn/)进行公示。
(四)体检
根据面试按拟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宿豫公安分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对考察无异议的人员在中国宿豫网(http://www.suyu.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首次聘用为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聘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中止聘用。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五、薪资福利待遇
被聘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为2500元/月,绩效工资为1000元/月,考核根据宿豫公安分局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由宿豫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0988556
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