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市民政局等5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面试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太原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若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26日-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太原市民政局三楼会议室(太原市杏花岭区半坡西街26号)。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档案在人才市场的人员须出具人才市场的相关证明。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将在其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公章,盖了章的笔试准考证将作为考生面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4、若面试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则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5、具体面试时间请随时关注太原人事考试网。
五、咨询电话
0351—4250362
太原市民政局
2016年7月22日
成绩情请参考:http://www.typta.com.cn/ksdt/yljwbmzp/20160722/1154346f9d0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