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含2015年和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详情请查看:淮阴工学院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2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