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方式为:岗位代码1-21为试讲和面试,岗位代码22-23为面试。
(二)试讲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三)岗位代码1-2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淮阴工学院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其参加试讲时间和地点,岗位代码22-23: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淮阴工学院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其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
(四)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前由淮阴工学院对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
(六)面试按照淮阴工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应聘人员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岗位代码1-21: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岗位代码22-23: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本次招考工作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详情请查看:淮阴工学院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2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