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社事招〔2016〕34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规划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市人社局同意,常州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常州市规划编研中心),是国家建设部首批核准的国内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之一,拥有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岩土工程勘察四项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旅游规划设计四项乙级资质,是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常州市测绘院,是常州市唯一拥有国家甲级测绘资质单位,主要为常州市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保障,是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常州市城市规划管理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建立常州市规划成果、规划审批管理和基础现状空间数据库,开发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城乡规划信息系统和空间基础信息共享平台等应用系统,是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常州市新北规划与测绘信息中心,主要在规划管理、规划信息化建设、基础测绘、政府指令性测绘四个方面为行政管理事务提供支持保障,是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常州经济开发区规划管理服务中心主要协助常州市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做好本区域规划研究与编制、建设项目推进、规划成果转化和信息化管理等综合服务工作,是公益一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者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8月8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不限户籍,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属于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10日);
(五)非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持各类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人员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zhrss.gov.cn)
常州规划网(http://www.czghj.gov.cn/)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8月8日9:00—8月10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
2016年8月8日9:00—8月11日16:00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报名情况调整岗位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并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8月12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16日9:00点起在http://www.czhrss.gov.cn/class/PLMFJIDH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
四、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任何培训。
(一)笔试(100分)
(1)笔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考核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2)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38号常州市新北规划与测绘信息中心九楼会议室
笔试成绩合格线50分。笔试成绩将在常州市规划局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在常州市规划局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注意事项如下: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2)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
(3)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5)上述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6)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100分)
(1)面试方式:成立专家评委小组,围绕岗位要求由专家评委进行岗位能力考核评审。
(2)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8月24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38号常州市新北规划与测绘信息中心九楼会议室。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替补,组织体检、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八、咨询与监督
考务咨询由招聘单位负责回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
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常州市规划编研中心)电话:0519-856827990519-69800108
常州市测绘院电话:0519-86629815
常州市城市规划管理信息中心
电话:0519-86670254
常州市新北规划与测绘信息中心
电话:0519-85195863
常州经开区规划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0519-89863321
网报技术咨询:0519-86620517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2831,85682829
九、本简章由常州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规划局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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