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县部分科目教师紧缺情况,为广纳人才,充实我县教师队伍,不断改善教师学科结构,决定2016年8月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在职在编教师到我县任教。
一、选调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采取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后择优选调。
二、选调对象、岗位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县外财政供养在职在编的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教师。
(二)选调岗位(50名)
1.高中教师12名:语文、数学、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各2名;
2.初中教师12名: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3名、地理1名、历史1名、生物1名;
3.小学教师26名:语文10名、数学10名、英语2名、美术2人、音乐2人。
(三)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专业基础扎实;
2.身体健康,能适应选调岗位工作需要;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被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受过人民法院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能参加本次选调。
(四)岗位条件
1.特级教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和学科专业技能。
2.高中教师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和学科专业技能,中学一级以上职称。教学成绩突出可适当放宽。
3.初中教师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二级以上职称,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和学科专业技能,教学能力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4.小学教师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三、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9日一2016年8月10日。
2.报名方式: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能重复多报,并服从岗位调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A.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B.各种获奖证书(不含社团获奖的荣誉证书);
C.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在背面写本人姓名、报考岗位)
(3)本人简历1份。
3.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进行审核。
报名地点设在田林县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7211485。
(2)电子邮件报名:只需发送材料的扫描件,但须于选调考察组考察时提交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县教育局教师选调专用邮箱:rsg7211485@163.com。邮件发送后请报名人员电话告知邮件发送情况,联系电话:0776-7211485。
(二)考察、体检。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办、选调单位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考察,着重考察教师专业水平、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师德师风表现、遵纪守法情况。考察结束后,由县教育、人社等部门组织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广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三)调动审批。将拟选调教师名单报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县教育局公布,上报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教育局根据岗位需要分配到各中小学校任教。
田林县面向县外在职在编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