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6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2〕151号),特制订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坐落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前身为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中国与德国、日本、西班牙三国政府在职业教育和培训领域最大的合作项目。作为我国第一所应用技术类型本科层次大学,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学校秉承“崇实 求精 致良知”的校训,逐步形成了以“应用技术大学建设为引擎,以国际合作、校企合作、创新创业为三大支柱”的事业发展格局,被媒体誉为培养“技术技能型高端人才”的摇篮。
学校拥有九个教学单位,分别是机械与材料学院、航空航天与汽车学院、电气与能源学院、信息与通信学院、经贸管理学院、应用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基础课部、创新创业发展中心。专业分布涉及十大专业组群,即:航空航天技术类、先进制造技术类、自动化技术类、新能源与新材料技术类、汽车技术与服务类、信息与通信技术类、经贸管理类、应用外语类、文化创意与艺术设计类、公共服务类专业组群,目前已开设飞行器制造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3个本科专业,另有高职专业43个。随着学校的进一步发展,本科专业与高职专业的比例将达到1:1。为适应学校快速发展的需要,特诚邀英才应聘学校相关岗位,共创伟业。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6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2016年全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岗位27个。
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1《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16年全年教师、专业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人员,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待招聘方案批复后,招聘信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主页(http:// www.zdtj.cn)等媒体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申请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时间:2016年全年
应聘者请登陆www.zdtj.cn人才招聘专栏,了解相应岗位信息,下载并填写附件2《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应聘申请表》,文件名保存为“姓名-学校-专业”的格式;将申请表及个人材料(本科及本科以上的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电子版发至应聘岗位指定的电子邮箱。
(四)资格审查
学校人力资源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因工作量较大,对未通过网上初审者,恕不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审查阶段的应聘人员需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人力资源处进行资格原件审核: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五)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本次招聘考核程序如下:
1.初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初试。初试主要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岗位匹配度、自我认知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情况,总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优秀。
2.试讲:初试优秀的应聘人员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到我校参加试讲或岗位考核。专业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现场表现予以评价和打分,总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优秀。
3.综合面试:试讲或岗位考核结束后,试讲或岗位考核成绩优秀的应聘人员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由学校人才聘用工作委员会对应聘者进行综合面试并打分,总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优秀。
(六)审核批准
学校人才聘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初试、试讲/岗位考核和综合面试均为优秀等级的应聘人员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拟聘用人选超过发布的岗位数量则按照初试、试讲/岗位考核和综合面试成绩2:5:3的比例核算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学校在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及通过人员名单。
(七)体检
拟聘用人选到我校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期,考察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政治审查,由人力资源处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过往经历等进行审查;二是工作考察,由人力资源处安排拟录用人员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工作实习。考察结束后,用人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书面评价,并确定是否正式聘用,报人力资源处、主管领导、校长审批。
(九)公示
人力资源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规定的时间到人力资源处报到,并办理各项录用手续。
公示内容: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所聘岗位,考核成绩、考察结果等。
(十)审批备案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校正式聘用人员,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十一)聘用上岗
聘用手续办理结束后,人力资源处代表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正式上岗,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的长短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津政发〔2003〕75号)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学校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2号 邮编:300350
学校网址:www.zdtj.cn
人力资源处咨询电话:022-28771001
联系人:孔老师
投诉(纪检)电话:022-28771112
联系人:刘老师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