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天津港引航中心为弥补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港引航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港医路新风里10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港引航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接受引航申请,为港口和海上作业设施的船舶提供引航服务;参与港口和航道的研究、规划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港口引航事故的预防、检查和抢险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引航员
招聘岗位职责:为天津港港区和天津海事局所辖渤海海海域油田提供船舶引航服务
(二)招聘数量:6名。
三、招聘人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引航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航海院校航海技术专业2017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裸视视力5.0以上(含);
4、在校学习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正式录用前须具备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计算机国家二级、学历学位证书、四小证、GMDSS证书、值班水手证,海员证,并通过甲类3000总吨及以上三副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全国统考。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天津港引航中心网站(www.tj-pilots.com.cn)、以及天津港引航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间为8月11日9:00开始至8月15日17: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他投送渠道一律无效。报名请从www.tj-pilots.com.cn下载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以“姓名+应聘引航员”为题发送至tjpilot@163.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11日9:00开始至8月17日17:00。采用网上审查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三)准考证
考试准考证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报考人员应及时打印,参加公开招聘考试时携带。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收到笔试准考证后,应及时向报考单位电话反馈。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未携带相关证件的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专业知识测试。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上海海事大学。
5、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5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港引航中心网站(www.tj-pilots.com.cn)公示。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本人,按照招聘单位确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天津港引航中心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递补。决定递补的应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需带的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已具备的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单位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
1、面试采取面谈形式。
2、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
3、面试时间和地点:天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及格线为60分,60分以下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面试后当场公布。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在具备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资质的医院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天津港引航中心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递补。决定递补的应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天津港引航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天津港引航中心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递补。决定递补的应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分工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2-25702606
监督电话:022-24539335
天津港引航中心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