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计划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招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220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参与制定本市生物技术与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搭建我市生物医药研发综合性技术平台,为高新科技医药企业提供成果转化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平台运营和科研部的新药毒理评价技术岗位、协同创新人才培养岗位、投资发展部的项目引进与孵化岗、事业发展部的生物医药人才引进与管理岗。
招聘岗位职责:1.平台运营和科研部的新药毒理评价技术岗负责开展新药毒理评价工作,为研发平台和入驻项目提供新药毒理评价技术服务。2.平台运营和科研部的协同创新人才培养岗负责研究院协同创新工作,与联盟高校开展联合培养生物医药专业人才,负责开展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专业培训等工作。3.投资发展部的项目引进与孵化岗负责生物医药项目的招商引进,负责研究院入驻项目的孵化服务工作,对入驻企业及项目进行管理。4.事业发展部的生物医药人才引进与管理岗负责海内外生物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服务管理工作;生物医药领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组织与预评价;人才项目政策兑现。
(二)招聘数量:招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
四、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6年7月29日至8月8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和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网站(www.tjab.org)发布。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8月9日至8月13日。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邮箱报名(tjabhr@126.com)。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2016年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及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主题:姓名-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版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的告知:将审查合格人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应聘者本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考试
1.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内容和科目:为专业科目考试
(3)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发布的时间、方式: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在我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www.tjab.org)。
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进入面试末位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视为一同面试。
做好试题印制、传递、回收等各环节保密工作,确保不出泄密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题本保密工作,印制后将题本锁入保险柜,确保题本安全。
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表等材料到我院进行资格复审。包括:
(1)《2016年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在职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主持或参与项目经历证明;
(6)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及复印件;
(7)近期一寸照片3张;
(8)其他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及业绩的材料。
时间:面试前一天,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我院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方式:现场资格复审(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220号)
我院将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方能进入面试。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内容,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取消或者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
(1)面试方式:成立由院领导班子、分管领导等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面试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小组共7位成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2)内容和科目:专业及能力科目
(3)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发布的时间、方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总成绩的核算: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发布的时间、方式:面试后3个工作日,在我院官网公布总成绩(www.tjab.org)。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医院由招聘单位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分工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22-65378050 联系人:胡老师
监督电话:022-65306732
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