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中招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手续办理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需办理招生手续学校范围: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名单范围内,包括省属跨市(州)招生的中职学校、省外到我省招生的中职学校(少数因特殊原因未列入教育部跨省招生名单又计划在我省招生的省外中职学校,须经两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招生)。
二、手续办理时间:我省中职招生分春、秋两季,春季招生手续办理时间为上一年的12月1 日至当年2月28日,秋季招生手续办理时间为当年4月2日-20日。
三、办理招生手续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一)省属中职学校
1、当年跨市(州)招生申请表原件。需加盖学校和所属市(州)主管职能部门公章;
2、加盖学校公章的招生介绍信原件;
3、招生学校当年度招生负责人的身份证及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原件交验),以及学校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
4、招生学校办学资质复印件,具体包括办学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交验);
5、上一季或年度招生费用缴纳收据或银行进帐单复印件。
(二)省外中职学校
1、当年跨省招生申请表原件。需加盖学校和本省教育厅(局、
委)或相关职能处室、本地(市)级教育局或职能科室公章;
2、加盖本地(市)级教育局或职能科室公章的招生介绍信原件;
3、招生学校当年度招生负责人的身份证及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原件交验),以及学校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
4、招生学校的办学资质证明复印件,具体包括办学许可证、组
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交验);
5、上一季或年度招生费用缴纳收据或银行进帐单;
6、当年诚信招生承诺书原件一式二份。(可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下载打印,加盖学校公章)。
四、春季或秋季招生结束后,各省内外中职学校应分别于4月20日和10月30日前到省招生考试院中招处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并根据实际招生数按20元/人标准结清当季招生费用。
各校应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和履行上述职责,我办将根据每年各校招生情况,为学校建立招生诚信档案,作为办理下一年度的招生手续的参考。
附件:1.贵州省省属中职学校跨市(州)招生申请表
2.贵州省省外中职学校跨省招生申请表
3.贵州省201 年省外中职学校入黔招生诚信承诺书
招生费用请汇至:
账户名称: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账 号:240200440900890277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西路支行
联系电话:0851-5980285
联系人:曾惠兰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