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广播电视队伍建设,根据区新闻中心人员编制和现有工作人员现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主持、电视摄像记者和报纸摄影及美术编辑6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宝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条件,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电视播音主持2名、电视摄像记者2名,报纸摄影及美术编辑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广播电视事业;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
(1)男性和女性各1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主持或音乐舞蹈表演相关专业毕业;
(3)在区县及以上电视台录制过相关节目(提供影像资料刻盘);
(4)户口不限(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2.电视摄像记者
(1)长期从事户外高强度工作,适合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传播学类、艺术类专业毕业;
(3)有区县级及以上电视报纸媒体从业经历,且在相应级别平台上制作、发表过相关作品(提供作品复印件);
(4)户口不限(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3.报纸摄影、美术编辑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管理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
(3)具有5年区县级及以上报纸媒体从业经历(正式劳动合同为准),并在区县级及以上媒体发表过新闻摄影、美编作品(提供作品复印件);
(4)本市户口。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7月29日至8月8日,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天津宝坻政务网发布招聘信息,宝坻区人力社保局在宝坻区电视台同期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tj.lss.gov.cn
宝坻政务信息网网址:http://www.baodi.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开元路与广阳路交口西侧)。
2.报名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新闻中心组织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首先在宝坻政务信息网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在电脑中填写、打印后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毕业生应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已就业人员出具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三张,报名费 45元。
3.本次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
4.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携带身份证(如代领,需出示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于2016年8月25日上午8:30—11:00 、下午2:30—5:3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与区新闻中心共同组织;
2.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试卷为百分制;
3.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出卷、阅卷。出卷、阅卷过程采取全封闭管理;
4.公示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在宝坻政务信息网公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按照招聘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新闻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3.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用;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地点为宝坻区新闻中心;
6.面试结束后在宝坻政务信息网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各职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各招聘职位最后一名拟录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指定医院,按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考察
考察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新闻中心共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区人力社保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发布公告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邀请相关部门监督全部过程,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区人力社保局备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此类考试。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本方案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9242131
举报投诉电话:29233330
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