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人员属于(或可视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
答:⑴2016年当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之前需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的,属于应届毕业生。
⑵2014年、2015年毕业尚未就业,且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
注:上述报考政策解释中,涉及人员经历、学历、工龄等方面内容的,仅限于对此次报考资格的认定。报名人员进入事业单位后,关于经历、学历、工龄等方面的认定,以相关干部人事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