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4、林州市管理的大学生村干部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015年度考核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当回避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