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一)专业能力测试
1.专业能力测试采用试讲的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教学组织能力、实践教学能力、课程建设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进行评测。
2.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专业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4.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将在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二)综合能力测试
1. 综合能力测试人选确定:在专业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综合能力测试人选。
2. 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能力、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相关素养、职业生涯规划和语言表达能力进行评测。
3.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综合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5.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
2.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3.总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