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社发〔2011〕155号)及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6〕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北海市铁山港区中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现将相关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即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区人社部门批准,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16年8月1日 8:30-16:00
集中时间:8月1日上午8:00前(具体要求、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
集中地点:铁山港区南康镇中心小学办公室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安排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
四、体检须知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须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抽血前48小时内不饮酒、不暴饮暴食、不剧烈运动。抽血当天早上不吃早餐。
2. 体检前考生签到前须将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后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签字确认。体检结束后方可领取。拒不交出或隐瞒不交的,一经发现即作违纪违规处理。
3.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及时向体检实施机关报告,经体检实施机关安排的早孕检查确诊怀孕的,暂缓体检,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X光等项目检查时再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体检。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在体检前不主动告知体检实施机关怀孕情况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按要求如实填写《2016年北海市铁山港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体检表》中的个人信息并配合体检医务人员进行体检。有手术史的还须提供《出院小结》。体检时应放松心情,不要过于紧张(精神紧张可能会对血压检查造成影响)。
5.体检当天应衣着宽松,不应穿印字、印花和有各种装饰物的衣服。女性考生最好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
6.近视者请自备眼镜。
7.严禁打听体检医疗机构、体检医务人员、体检编号等保密信息。体检结果由体检实施机关告知考生,不允许个人查询体检结果。
8.体检表中所列项目都要检查,不得漏检、弃检。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9.考生分组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本组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擅自离组,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采血检查后,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本组人员吃早餐。体检结束后,本组集中宣布解散后才能离开。
10.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在体检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11.体检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体检实施机关工作人员联系。
北海市铁山港区教育局
北海市铁山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