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程序。如出现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经报请自治区民委及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1)命题与评卷: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相关学科专家命题和评卷。
(2)笔试形式及考试时间: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2016年9月3日上午09:00—11:00。
(3)笔试内容和成绩:笔试内容是教育理论知识和相应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共100分,其中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理论知识占15分,相应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占85分);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条件,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将在自治区民委网站、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高中网站公布。
(4)测试地点: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高中。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将于9月12日在学校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