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文件精神,决定向社会公开面试招聘5名财政全额拔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招聘职位
法律、管理、规划、中文和会计专业各1人。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20日后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均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
2、地点:广州番禺大学城外环西路北亭广场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室内)进行现场报名。
3、要求:应聘者现场提交《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要求双面打印)、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成绩表、获奖证书(业绩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大一寸近期证件彩照2张。
(二)甄选
招聘单位在接收应聘资料时,对报名考生进行初步甄选,并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
2016年8月20下午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电话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三位数,并当场公布。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末位成绩相同,主评委评分高者优先;主评委评分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同一层次的,历年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历年平均学分绩点相同,采用抽签办法确定。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
(一)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因入围体检人选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察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报到的所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确定体检人选的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三)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如申请调动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3年以上。
联系电话:0668—7359522(化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7660888(化州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化州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6年8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