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册亨县第三中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省编委、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机构建设试点工作有关政策的意见》(黔编办发【2014】134号)文件精神,经册亨县第三中学理事会研究并报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考调7名教师到我校任教。本次考调采取笔试、说课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试结果。
一、组织领导
成立册亨县第三中学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册亨县第三中学,具体负责考调相关工作。
二、考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考调。
三、考调职位及人数(7名)
数学1名、物理1名、生物1名、地理1名、体育1名、计算机相关专业2名
四、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册亨县在编在岗教龄满三年的中学教师(县直学校、纳福街道办和者楼街道办辖区内学校的教师不能报考,时间截止2016年8月31日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3.报考教师须取得初中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4.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须专业对口,所报考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本科生报考所学专业不限。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师不予报考:
1.近三年来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受党纪、政纪处分;
2.近三年存在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考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 8月8日至 8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 5:30
(二)报名地点:册亨县人才服务局
报名时须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照片2张,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考务费:每人 200元。由县考调办负责收取。
(四)准考证发放:
时间:2016年8月11日下午2:30—5:00。
地点:册亨县人才服务局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
1.考试内容:报考学科阶段(初中7-9年级)现行大纲及教材内容。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12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册亨县第三中学。
4.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分,按60%计入总成绩。
5. 笔试成绩60分以上方可进入说课环节。原则上按考调职位数1:2比例分报考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说课人员;若考调职位数达不到1:2比例的,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可进入说课环节。
(六)说课:
1.评委:由县教育局牵头设立专家库,随机抽派。
2.说课内容:由县教育局组织命题和作出安排,并提前2小时通知参加说课的人员。
3.说课时间:2016年8月16日
4.说课地点:册亨县第三中学。
5.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分,按40%计入总成绩。
(七)成绩公布:
考调成绩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按报考学科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调人员,对同一职位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调人员。
(八)考察:
2016年8月18日—2016年8月19日由册亨县第三中学理事会组成考察组按1:1比例对入选的考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调动。考察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调动资格。
(九)调动人选公示:
考察合格者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六、工资待遇
考调人员工资待遇按黔人通[2007]114号文件规定执行,考调人员在报名时本人作出书面承诺,愿意按照考入学校的现有岗位进行聘用。
七、纪律要求
(一)考调工作中若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考调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八、其他事项
(一)参加考调人员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笔试考场,说课环节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成绩公布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gzch.gov.cn),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次考调工作解释权归册亨县第三中学理事会,未尽事宜由册亨县第三中学理事会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421235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9—4218581(册亨县第三中学)
监督电话:0859--4216886(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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