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16]34号)文件要求,州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考核情况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了体检对象195名,现就体检对象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名单(见附表)
二、体检时间、地点
请参检人员于2016年8月8日(星期一)上午7点前到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体检中心报到。
三、注意事项
1、请参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按时报到参加体检。未准时报到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2、体检过程中,参检人员应按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考试作弊处理,取消选聘资格。
3、体检项目和标准比照公务员职位体检要求确定。体检后,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在体检结果未正式出来前(约2天)尽可能不要离开恩施城区。参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日向州委组织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被取消选聘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联系电话:州委组织部:0718-8243527;
附属民大医院体检中心:0718-8301888。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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