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2016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进入清镇市教育局所属学校资格复审第一轮递补人员100人名单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贵阳市2016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一轮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清镇市)(附件1)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根据《贵阳市2016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公告(清镇市)》规定,8月3日、8月4日已对符合资格复审条件人员进行了现场资格复审,但因部分岗位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需要递补,结合《贵阳市2016年春季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规定,确定资格复审第一轮递补对象,分数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递补。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第一轮递补时间:2016年8月5日至8月6日,审核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清镇市百花路147号,旅游学校旁)
(三)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报名信息表》清镇市教育局已统一打印,考生不用自行准备,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带准考证、毕业证书(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粘贴在《报名信息表》的下方,粘贴时请用固体胶);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交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见附件2);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清镇市教育局、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2.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现场资格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资格复审结束,将在清镇育网(http://www.qzjyw.gov.cn)、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qz.gov.cn/sites/gzqz12333/)公布进入试教考生名单及试教相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三、有关事宜
(一)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 资格复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报考条件等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
(四)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清镇市教育局所属学校的各项招录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招录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清镇教育网( http://www.qzjyw.gov.cn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qz.gov.cn/sites/gzqz12333/)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咨询电话:0851-82522296(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
0851-82774563(清镇市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七)监督电话:0851-82523439(清镇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1.清镇市2016年春季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第一轮)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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