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征笔试岗位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已参加笔试人员复征笔试空缺岗位的,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范围;个别地处边远乡镇以下教师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1:3比例,但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如达到1:2比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并报市教育、人社部门备案后进入面试程序。
(二)复征免笔试岗位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已参加笔试人员和免笔试人员报考复征免笔试空缺岗位的,经县区、开发区教育、人社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