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前,市洋河新区组织对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市洋河新区网站公告),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市洋河新区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市洋河新区网上公告)。
面试形式:报考教师岗位为演课;报考其他岗位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