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民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民政局:
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13〕161号)精神,为加强退役士兵学历教育,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现就做好2016年退役士兵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报名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
经研究,确定南京财经大学等20所高校为我省2016年退役士兵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免试入学的招生院校(见附件1)。其中,承担退役士兵成人本科学历教育的院校,可以根据《2016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在全省范围内招生;承担退役士兵成人专科学历教育的院校只能在院校所在设区市招生,招生对象为安置地或工作地在该设区市范围内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的教学工作必须由校本部直接承担,严禁委托办学点实施教学,否则取消其招生院校资格。
二、资格审核
凡申请免试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退役士兵,须持本人身份证、士兵退出现役证于11月1日前,到安置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具退役士兵身份证明(见附件2),无证明者,不得报名。各地民政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为退役士兵出具身份证明。
三、报名时间和流程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在11月1日-11月3日,现场确认在11月3日-11月5日。
2.报名流程:
(1)退役士兵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在网上预报名。
(2)网上预报名后,申请安置地招生院校的退役士兵到安置地所在县(市、区)招办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确认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士兵退出现役证、退役士兵身份证明;申请工作地招生院校的退役士兵到工作地所在县(市、区)招办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确认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士兵退出现役证、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工作地居住证和工作单位证明。申请成人本科学历教育的还须出具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网址:www.chsi.com.cn/)。未经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的,报名无效。
四、其他
1.退役士兵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对象和经费资助按《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民安〔2014〕19号)和《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关于落实<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有关成人教育优惠政策的通知》(苏教考〔2014〕15号)文件执行。
2.安置地或工作地在昆山、泰兴、沭阳县(市)的退役士兵,分别纳入苏州、泰州和宿迁市招生体系。
3.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民政局安置部门在11月20日前将本地区《江苏省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开据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报省民政厅安置处,省教育考试院在11月20日前将《江苏省退役士兵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报名统计表》(见附件4)报省民政厅。
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
2016年7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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