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同学:
为方便你安全缴费、顺利入学,现将有关缴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新生应缴学杂费由学费、住宿费、代收费和学校垫付餐费四部分组成。
以上学费标准依据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文件,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
1、学费:(见上表)
2、住宿费:学生公寓1200元/年,普通宿舍每人每年600元。住宿费标准依据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和湘价教〔2012〕112号文件执行,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2016级新生暂按1200元的标准收取住宿费,开学后根据住宿的具体安排核退。
3、代收费:
由以下四项组成:
(1)教材费:每人预收1000元,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体检费:每人85元;
(3)军训服装费:每人95元;
(4)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每人每年120元。
四项共计1300元。
以上代收费标准依据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文件执行,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
4、学校垫付餐费:为方便新生到校后即可就餐,学校已为每位新生在校园卡中预先充值了50元餐费,收缴学杂费时一并缴纳。
如一名2016级的新生,2016年应缴学杂费:11000(学费)+1200(住宿费)+1300(代收费)+50(餐费)=13550(元)。
二、缴费方式
学校现有两种缴费方式,新生任选其一均可。
1、网上自助缴费:开通网银的新生可以选择网上自助缴费平台缴纳学杂费(此种缴费方式免收银行手续费)。请新生登陆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cwc.xtu.edu.cn:8004),选择“学生缴费平台(兴湘)”,输入姓名和学号即可缴纳应缴学杂费。
2、银行批量代扣:新生凭密码信封修改校园卡建行储蓄账户密码后,于2016年8月31日之前,到当地的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将应缴学杂费直接存入校园卡建行储蓄账户。如果当地无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新生需到本地其它银行网点通过汇款方式,于2016年8月31日之前将应缴学杂费汇入校园卡建行储蓄账户。汇款单上收款人栏填新生本人姓名,收款人账号栏填校园卡上的19位数字卡号(建行储蓄账号),收款人开户银行栏填建行湘潭湘大支行。如汇款行需要提供收款人开户行行号,行号栏填105553010061。汇款后次日,新生即可在当地任意一家银行的自助设备上查询是否到账。
新生将应缴学杂费存入或汇入本人校园卡建行储蓄账户后,我们将于2016年9月1日后进行银行批量代扣。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缴费成功的同学,学校自助迎新网会给予学费已缴清的标志。学杂费收据将在新生入校两周后由兴湘学院学工办统一领取并发放。批量代扣或网上缴费不成功的新生,在入学时到报到总站现场缴费并办理入学手续。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
按往年惯例,生源地助学贷款要于11月底才能陆续到校,为便于学校结算,新生无论申请多少助学贷款额度,都必须在开学前缴清代收费、学校垫付餐费这两项费用。因此,凡是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同学须于2016年8月31日之前,将代收费、学校垫付餐费以及学费和住宿费大于助学贷款的差额一并存入校园卡,由学校统一批量代扣;或选择网上自助缴费平台缴清上述费用。生源地助学贷款到账后,学校将根据实际到账金额进行学杂费结算,多退少补。
举例说明:
新生已办理生源地贷款6000元,学费标准11000元,则该生应缴学杂费为:6200(学费加住宿费与助学贷款的差额,11000+1200-6000)+1300(代收费)+50(餐费)=7550(元)
四、咨询电话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0731-58293847
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0731-58292123;0731-58293628
湘潭大学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心:0731-58292704
建设银行湘潭湘大支行:0731-58293304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
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
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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