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6〕11号)、《关于印发2016年玉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市教〔2016〕9号)和《2016 年兴业县从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因部分岗位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人员:2016年兴业县从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聘小学教师递补体检考察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2016年8月12日(早上8:00集中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抽签)
(三)体检地点:兴业县人民医院
(四)体检费用: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按医院规定收取,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费在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
(五)注意事项:
1. 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彩照一张。
2.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录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同一岗位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由县教育局组织安排到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凭个人身份证抽签确定体检顺序。
4.体检前两天内,请各参检人员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上午须空腹(即体检前不能吃早餐)。
二、考察
1.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才能够进入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2.考察组将会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考察人选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改动,请及时用电话或发电子邮件(xy3765100@163.com)告知。
联系电话:0775-3776780,3765100(兴业县教育局政工股)
兴业县教育局
2016年8月9日
附件:2016年兴业县从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聘小学教师递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民族 | 招聘岗位代码 | 总成绩 | 备注 |
1 | 张炜嫦 | 450900105423 | 汉族 | 4509240010 | 12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