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③2016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次招聘针对博士招聘的岗位设1∶1开考比例,其他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未达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市三院负责报名者资格审查工作,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