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部分科目骨干教师不足,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经报请县教育局同意,学校集体研究决定,拟面向本县农村高中学校公开考调在编在岗教师到石门二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实行公开考调,遵循“定岗”和“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调岗位及数量
高中数学、物理各1名,共2名。
三、考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本科学历,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系石门县农村高中在编在岗教师;
3.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市、县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可适当放宽至45岁(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有高一至高三工作经历,能胜任高中相应学科教学;
5.身心健康,能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6.自愿执行石门二中岗位设置空缺等级的专技等级工资(学校根据本人职称结合单位岗位设置实际情况兑现其工资待遇)。
四、考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8月1日)
通过石门县教育信息网发布考调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 8月3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石门二中一楼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提高学历)、《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石门二中2016年公开考调在职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
③一张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
(三)资格审查(8月4日)
按照考调公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核贯穿于考调全过程,每个程序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四)考试: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量为120分钟。考试内容以考调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考试时间:2016年8月5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石门二中综合楼。
2.面试方式为试讲。面试时间:8月5日下午2点 面试地点:石门二中综合楼。
3.考试成绩公布:8月5日上午12点左右在石门二中校园公布笔试成绩;下午5点左右在石门二中校园公布面试成绩。
(五)考核
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试成绩相同时,按学历高者优先、专业等级高者优先、参加教育工作时间长者优先的顺序依次取舍。由石门二中招考领导小组在教育局指导下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当出现考核合格者弃权或考核不合格者,导致考调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按上述优先顺序依次递补,仅可递补1次。
(六)确定、公示拟录人员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等额确定拟录人员,并在石门县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一个学期。合同期限内不得申请调动。
五、监督
考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整个考调工作在上级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考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5329249(县教育局纪监室)
5323350(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咨询电话:5222678(石门二中办公室)
石门县第二中学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