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政策调研和文字综合人员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文字骨干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人数
计划选调人数为12名,岗位为区委办、政府办、区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文字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1.泰州市各级机关、参照管理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在编在岗且使用行政编制的人员;
2.泰州市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2.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工作能力;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10日后出生;具有机关事业单位2年以上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即1982年8月10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与现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8.符合选调岗位编制性质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公布选调公告
通过高港区人民政府网及相关媒体向社会发布本公告。
2.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24日。
(2)报名地点: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市场(高港区港城路34号)。
(3)报名方式:报名主要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将电子报名表发送电子邮件至:gghrss@163.com(发邮件时,请注明“高港区公开选调+姓名”)。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正确理解本《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泰州市高港区公开选调文字骨干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可从指定网站下载),同时提交报名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网络报名人员可将上述证件扫描后上传至指定电子邮箱)。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不足3:1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6)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2016年8月26日下午3:00—6:00凭本人身份证至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市场(高港区港城路34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综合文稿撰写能力,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4.资格复核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分跟进),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对参加面试人员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核。届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因资格复核不合格或放弃等出现岗位缺额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6.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考察
按照干部考察程序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文字综合能力和工作实绩。
8.公示与选调
对拟选调人选通过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根据编制性质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调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泰州市高港区公开选调文字骨干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966546
监督电话:86966163
指定网站: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网www.gaogang.gov.cn
附件:报名表
泰州市高港区公开选调文字骨干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