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院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我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工作经历的要求(详见各岗位招聘条件);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2016年 8月9日至2016 至 8月 15日
3.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南通市工贸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本人身份证以及岗位需要的技能证书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ntgmrs89193900@126.com,邮件主题为:2016应聘+姓名。
三、考试
考试方式: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面试前,报考者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②身份证;③ 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由学院组织人事处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站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学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聘用,按我市相关规定兑现工资待遇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拟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监察室 电话:0513-89193982,13962983370。
七、本公告由南通工贸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 电话:0513-8919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