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形式为说课(含答辩),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步骤。面试结束后,在本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