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城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经教体局研究,报请县政府同意,决定今年暑期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选调部分教师到县城中小学任教。为做好本次教师选调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选调岗位
面向农村中小学选调30名中学教师、61名小学教师,具体岗位见附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全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及原城区学校借用教师。
(二)选调教师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师德高尚。
2、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专业一致,教龄5年以上(即2011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3、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和专科以上学历,教龄8年以上(即200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教师不能报名或选调:
(1)处分期未满的;
(2)因违规违纪已立案未办结的;
(3)有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
(4)近三年没有担任教学工作的;
(5)近三年来,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三、选调原则和程序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成绩、公平竞争、择优选调的原则。
2、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调动。
(二)选调程序
1、公告:2016年8月16日在局商密网、潢川网等媒体上公告《方案》,报考者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2、报名和资格审查:
①报名由中学、中心校指定专人负责(原城区借用教师在现任教学校报名),对报考对象的资料进行审查,包括: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近期半身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报考资料每人单独装袋,连同单位推荐报告(内容包括:证书证件真实有效、任教情况、年度考核、遵纪守法等选调教师基本条件符合要求、同意报考,校长签字、单位加章),报名时间:2016年8月20日至22日,各单位务必于8月22日下午 6时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县教体局人事股。教体局不接受任何个人报名。
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教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准参加选调;学校出示虚假推荐报告的,要追究校长责任。
3、领取准考证:8月24日上午各单位具体负责人到教体局领取准考证。
4、考试:
(1)考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等,满分100分。
(2)选调岗位学科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2,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
(3)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考察:在教体局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进行考察(最后一名若有并列一并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单位考察报告交教体局备案。
6、拟录: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如成绩并列者,按以下顺序拟录:(1)教龄长的优先;(2)年龄大的优先;(3)学历高的优先。
7、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8、办理聘用手续。
四、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做好这次考试选调教师工作,决定成立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运宝(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副组长:刘 斌(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
闵家玉(县教体局局长)
成 员:杨克华(县纪委常委)
肖守峰(县财政局非税局局长)
徐 纯(县编办副主任)
段书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 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北所所长)
吴 斌(县卫计委副主任)
张国杰(县教体局副局长)
邢维福(教体局人事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闵家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国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未尽事宜由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潢川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3日
附件:
3、报名汇总表(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