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市政绿化养护管理中心隶属于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市政绿化养护计划、编制预算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养护招投标工作;负责市政、绿化养护工作管理;负责园林绿化病虫害预测预报、防治指导;负责组织市政、绿化抢险等工作。为更好地开展市政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市政及绿化养护日常巡查工作、核查养护工人到岗情况、跟踪全面检查养护质量、指导养护技术。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政绿化专业合同制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政绿化管理相关专业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1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爱岗敬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应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16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6、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
2、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20日。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地点:市城乡建设局政治处(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518办公室。)
5、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人员到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写附件2《连云港市市政绿化养护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携带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并按要求填写好后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未就业者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就业者提供)、相应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费用。本次公开招聘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
对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本人。
2、考试考察
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2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它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紧缺专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市城乡建设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面试由市城乡建设局政治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3、考察
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4、体检
统一安排体检,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市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开发区人才代理公司签订人事代理协议。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办理聘用手续。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试用期期间,每月基础工资2000元(含五险一金)加绩效考核工资800元。转正后每月基础工资2000元(含五险一金)加绩效考核工资1500元。
六、举报投诉电话
招聘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提出,受理单位应及时处理。
电话:0518-85802240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城乡建设局政治处解释。
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