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爱岗敬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应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16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6、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