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泰州市财会干部教育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考合同制工作人员,安排到相关服务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招考合同制工作人员40名。原则上男、女各20名,具体比例视报名情况而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泰州市户籍。
6.学历为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7.经济类专业为10人、财务财会类专业为10人、税务税收类专业为4人、审计类专业为4人、计算机(大类)类专业为12人,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参照执行《2016年泰州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8.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表和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到泰州市财政局12楼报名点报名,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2号。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8月26日。
经资格审核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按电话通知时间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职位计划招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不足1:3,按实际入围人数且成绩不低于合格线(60分)。
2. 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 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合成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合成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政审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政审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人员性质:合同制工人,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正式录用后,月工资2200元/月,并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单位不予安排食宿。
联系电话:0523-86888000。
监督电话:0523-86888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