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人员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1)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2)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4)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夫妻分居两地且配偶户籍在江阴、在江阴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江阴驻军配偶)的人员。
其他人员均须为无锡市生源(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8月26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21日后出生)。应聘要求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0年8月21日后出生)。
7、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医疗卫生专业的,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一,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专业要求见《2016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二)。招聘有关条件说明见报考指南(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