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专业对口,且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4、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8年8月26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胜任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本市内在编在岗及特岗教师不允许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