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含取得学历的国外留学人员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8日)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非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