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武进区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在2016年9月28日前取得),部分岗位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
2、常武地区户籍(需在2016年9月27日前取得);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28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
4、具有拟报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含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宜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据“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28日~9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教学楼4楼402教室(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党校内,联系电话:0519-86310911)。
4、报名时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均要求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经历从毕业时间算起)。并提供《2016年常州市武进区公开招聘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
5、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用100元。
6、考生于2016年10月10日在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教学楼5楼503房间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办法
为简化招考程序,本次公开招聘将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但同一个岗位(不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报名超过20人(不含20人),该岗位报名人员需要进行笔试,报考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岗位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10月9日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公布。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报考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岗位笔试内容为技能操作,考核内容为电脑文字录入(看打和听打,可以使用速录机)。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总分的50%。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笔试的岗位,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无参加笔试的岗位,报名成功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只参加面试的人员按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 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出现同分时取面试高分者(如笔试、面试成绩均为同分,按面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的,由区人社局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六、聘用
(一)管理方法
录用人员的用工方式为实行劳务派遣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二)待遇
人员待遇实行包干制,综合类人员区财政按每人每年3.58万元(含社会保险等)核拨;专业类人员按每人每年3.9万元(含社会保险等)核拨。
劳动合同签订后,被聘用人员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该岗位出现空缺时,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在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我区下一次公开招聘公共服务岗位简章发布之日。
七、招聘咨询
武进区人社局负责解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咨询电话:0519-86310966、86310911。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武进区人社局纪委负责监督,并自觉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监督电话:0519-86310084。
九、本简章由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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