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限东海县户籍。
5.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人社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