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市2016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招录考试考生成绩公布如下(见附件)。
合格入选人员依据《宿迁市2016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招录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确定,即:本次拟面向全市招录8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其中沭阳县招录18名,泗阳县招录15名,泗洪县招录15名,宿豫区招录11名,宿城区招录11名,市经开区、洋河新区、湖滨新区共招录10名。考试总分为100分,按各县(区)招录名额和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别确定合格入选人员。招录考试设基本合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达不到基本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对招录不足的县(区)名额,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视情在各县(区)之间予以调剂。招录合格入选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宿迁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