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司法行政事业;
2、沭阳籍户口,年龄在20至40周岁之间(1976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之间出生人员),身体健康公民。
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