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政办发〔2016〕28号文件规定,采取“积分+面试”办法择优录取。
1、积分办法
根据军人工作表现、能力素质、贡献大小等情况,将积分项目分为职务、军衔、军龄和随军家属学历、奖励等五项,惩戒为减分,其它均为加分,由县人武部派人负责调查、查档、收集、核定材料,并由调查人员签字,县人武部盖章后确定积分。具体项目及分值如下:
(1)职务分
职务基础分以现任职务为准,职务分按照排职计10分,每高一个职务等级加10分计算(专业技术干部按技术等级对应行政职务计分)。
(2)军衔分
军衔以部队所授现军衔为准,军衔分按照少尉计5分,每高一个衔级加5分计算。
(3)军龄分
军龄以在部队服役时间计算(以工资核算军龄为准),每年1分。
(4)军人家属学历分
学历认定以取得毕业证书且学籍材料齐全的为依据,取得多种学历的,按其中最高学历计分。学历分按照博士10分、硕士6分、全日制本科4分(非全日制本科3分)、全日制大专2分(非全日制大专1分)计算。
(5)军人家属奖励分
品行优良,受到县(团)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每项表彰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面试办法
面试由县人社局和县人武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9月10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网上泗阳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思维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