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养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1;
3、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