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以后各环节人选,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录指标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相同,由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加试一场面试,考生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