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