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各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名单通过网站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前,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明。
4、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及亲属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
5、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可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