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在相应网站公布。
2、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9:00—16:00,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9月29日9∶00—16∶00。补报名人员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9月29日9∶00—16∶00。